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流程
一、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并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推荐对象经团支部集体讨论后,团支部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本支部青年团员对推荐对象的意见及反馈。
三、团支部委员会严格执行考察审核程序,并征求党支部意见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经所属学院团委同意后(研究生团员需由所属团支部上报党委研工部团委),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汇总表》上报校团委备案。学院团委应征求学院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2次,也可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进行推荐。并组织拟推荐对象认真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15]6号) 文件精神执行“推优”工作。
四、 经经学院党委讨论,对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推优程序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