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洋意识、建设生态文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自然资办(2018) 5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第11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主题
学知识 爱海洋
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竞赛时间
1.初赛:2019年1月
2.全国总决赛:2019年3月-4月
竞赛赛制
采用个人网络参赛,各学院组织学生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1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海洋中国”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
竞赛晋级及获奖选手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有关要求
1.组织工作
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竞赛,特别是相关专业的学院,需大力动员学生参加。
2.宣传工作
各学院需在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本次活动通知及相关活动讯息,扩大活动影响力,引导学生关心海洋、认识海洋、更好的利用海洋。
其他事项
1.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1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下载。
2.所有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学院需做好参赛学生情况登记工作。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有效,无法取得联系、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和奖励资格。
4.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竞赛事项及获奖名单均在竞赛网页向社会公布,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关注参赛学生竞赛情况。
共青团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