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营造我校学生的学术科技氛围,激发大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和学术创作的热情,为2015年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我校将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背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创新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自1989年第一届“挑战杯”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近2000所高校,已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范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创新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5年下半年举行,由广东工业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承办。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2015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1.申请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5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申请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请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请集体项目,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
3.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最佳)。
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含硕士、博士),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每一大类具体类别划分如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五、日程安排
赛程 |
时间 |
赛事阶段 |
校赛 |
11月中旬—2015年3月 |
动员准备、作品申报阶段 |
2015年3月 |
作品初评、决赛阶段 |
2015年4月 |
入围作品培育、完善阶段 |
省赛 |
2015年4月下旬—2015年5月 |
省赛选拔阶段 |
国赛 |
2015年7月— 2015年10月 |
全国复赛、决赛 |
六.作品评审与评奖
1.评审分为初评、决赛两个阶段。校团委在各学院报送作品后,邀请校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三类作品按照本科生、研究生组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及鼓励奖,并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成绩优秀的院(系)。
3.获奖作品团队根据专家和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准备参加贵州省、全国比赛。
4.在贵州省、全国比赛中获奖的,学校将给予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学生奖金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与院(系)专业教师充分沟通,深入学生了解并挖掘优秀项目或潜力项目,所推荐的参赛作品应是能够体现本院(系)学生学术创新的最高水平。
2.各院(系)参赛团队要考虑团队成员组成的合理性,项目团队人数不应超过5人。
3.根据挑战杯赛事的赛制特点,各院(系)请优先关注本科生项目,研究生项目不可超过学院提交项目的一半。
八、报名方式
1.有意参赛的学生须由参赛者本人填写作品申报表(附表2,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2.各院(系)预审后,2015年3月9日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1)和作品申报表(附表2,一式三份),上交至校团委素质拓展部。每个院(系)参赛作品数不超过5件,确有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超额。
联系人:毕维
电 话:8255026
邮 箱:864340618@qq.com
附件1:“挑战杯”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3:评审标准
共青团贵阳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