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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黔中学子 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公益助学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时间:2013-12-03 16:48:38  浏览:

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自强不息的大学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公益新风,共青团贵州省委学校部、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省青基会)联合美国康德基金会开展2013“‘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公益助学活动,为切实做好此次资助活动的推荐工作,根据黔青基联发[2013]1号文件(详见附件一)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读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二)家庭贫困;

(三)品学兼优,上一学期成绩综合排名在全班前三分

之一内;

(四)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公益社团组

织、参加社会公益实践,积极传播公益文化理念,有较为突出的公益工作事迹,在大学生中有较大的公益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1、由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具体负责资助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推荐资助对象,重点推荐积极参加学校公益社团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实践的学生,并组织申报学生填写《“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于12月6日前将相关《申报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2、校团委对各院(系)上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名单面向全校公示3天,再上报团省委和省青基会。

三、工作要求

1、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实现广泛推荐、优中选优,因名额有限,各院(系)推荐对象不超过1名,并优先推荐未享受过其他助学资助的学生。

2、对于推荐对象自强不息、热心公益的先进事迹,要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联 系 人:何为

联系电话:6908383

邮 箱:23780373@qq.com

共青团贵阳医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黔青基联发[2013]1号 关于开展2013“‘黔中学子·

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

附件2:“黔中学子·自强之星” 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