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自强不息的大学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公益新风,共青团贵州省委学校部、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省青基会)联合美国康德基金会开展2013“‘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公益助学活动,为切实做好此次资助活动的推荐工作,根据黔青基联发[2013]1号文件(详见附件一)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读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二)家庭贫困;
(三)品学兼优,上一学期成绩综合排名在全班前三分
之一内;
(四)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公益社团组
织、参加社会公益实践,积极传播公益文化理念,有较为突出的公益工作事迹,在大学生中有较大的公益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1、由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具体负责资助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推荐资助对象,重点推荐积极参加学校公益社团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实践的学生,并组织申报学生填写《“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于12月6日前将相关《申报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2、校团委对各院(系)上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名单面向全校公示3天,再上报团省委和省青基会。
三、工作要求
1、各院分团委、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实现广泛推荐、优中选优,因名额有限,各院(系)推荐对象不超过1名,并优先推荐未享受过其他助学资助的学生。
2、对于推荐对象自强不息、热心公益的先进事迹,要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联 系 人:何为
联系电话:6908383
邮 箱:23780373@qq.com
共青团贵阳医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黔青基联发[2013]1号 关于开展2013“‘黔中学子·
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
附件2:“黔中学子·自强之星” 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