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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

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3-11-26 11:48:24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自身的修养,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的组成

1、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校团委指导并负责管理。

2、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设计策划部、舞蹈部、礼仪队、声乐部、器乐团、吉他部、戏剧部。

3、管理机构: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队正副队长各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院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每年年终在校内将进行一次文艺汇演。

三、日常管理

1、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队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1)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一次;

2)各部门负责人例会:间周一次 (负责老师需参加)

3)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以保证排练质量的前提下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排练地点和时间

3、策划部负责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训练课程计划、活动开展方案、节目总体策划和审查等工作,并对主要负责干部的表现进行考核。

4、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的平时表现、考勤由大学生艺术团团长负责。

5、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成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团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勤,请假次数每人每学期不得多于3(3)

6、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贵州医科大学校团委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 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对报名参加的同学,将结合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选拔。

3、统一招收新成员时间为每学期开始阶段,由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从新生和老生中招收。平时由各个分队负责新成员的选拔和录用。

4、学生加入艺术团之前,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等。

5、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12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全体成员。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