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009件,同比上升127%;立案5672件,同比上升89.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53人,同比上升80.7%;移送司法机关425人,同比上升74.9%。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1004个,处理1414人,党纪政纪处分705人。”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律审查各项工作持续升温。
数据背后,是贵州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断聚焦主业、聚拢拳头、聚集能量的主动实践。
强化思想引领,执纪监督的拳头更紧
“要严防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情况发生。”今年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深化“三转”述评文章上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014年以来,围绕“三转”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层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各级纪委书记的各种兼职分工也被“大刀砍下”。但工作中,仍存在“明转暗不转”现象,个别纪委书记居然还兼着政府部门一把手。
省纪委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转”工作专项检查,再次清理和调整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兼职分工情况。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福泉市纪委书记兼任市督查局局长、独山县纪委书记兼任县住建局局长,省纪委主要领导对黔南州纪委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并公开通报。
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对“三转”以后如何突出重点,不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心里没有底。为此,贵州省纪委把传递和解读中央纪委思路、方向和要求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栏目文章编印成册,纪检干部人手一份。还在纪检监察内网系统开辟“中央纪委媒体关注”专栏,第一时间解读政策,明确方向和重点,传递权威信号。
“通过认真学习,对中央‘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求有了更深的把握。”一名县纪委书记说道,他曾经一度对“全面执纪”的理念认识确实有偏差,认为纪委一出手就要下重拳,有的问题线索,还有放一放“养大”再查的心态。
这种思想,曾经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有一定的“市场”,有些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查办“双规”案件“蛮拼”的,可就是不愿意查办一般违纪案件。“搞不翻他,他就还有机会在台下给你投反对票。”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首先将其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前面。”省纪委以“是否敢于执纪”作为考核的“硬杠杠”,对市州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采取书面述职述廉、组织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并对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工作运行、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调整任免8名局长、常委、副局长。
强化培训,是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的关键。针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后工作思路不清,对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掌握不够到位等问题,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全省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民生监督组组长进行轮训。7月7日至8月7日,分6期对省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及民生监督组组长800多人进行了培训。
“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担当’二字对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来讲,显得尤为珍贵。”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培训班上指出,“要把握上情,认真学习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新论断。”
培训班上,第一堂课就进行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让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直冒汗”,“平时,对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不够,‘纪律和规矩’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树起来,”因为没有考及格而被诫勉谈话的一位省直部门监察室主任很自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辄咎的理念已经落地生根,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立案、结案、了结件数以及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93.8%、85.9%、67.8%、26%、73.5%。受处分人员中,给予撤职以下处分的2483人,占受处分总人数的97.8%。全省共谈话函询181人,诫勉谈话1751人,组织处理1002人。
突出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释放监督活力
改革增活力,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明确职责定位,凝聚工作合力,贵州全面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监督活力。
推进巡视全覆盖。在原有6个常规巡视组、2个专项巡视组基础上,新成立13个专项巡视组,分三轮对21个县(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对黔南州、黔西南州和开阳县进行了“回头看”巡视,对45家省直机关、省属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属企业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问题343个,反映干部问题线索858人,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线索120人,涉及县处级及以下干部线索738人。
在推进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省纪委出台《关于建立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通过划分七个协作组,由省纪委监察厅分管常委、副厅长任组长统一调度,对省直派驻机构案件线索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并就协作条件、程序、人员作出明确规定。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原则,将市、县3755个纪检组、监察室整合为50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由上级纪委选任,领导所辖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开展工作,“同体监督”转变为“异体监督”。今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派驻机制共立案402件,党政纪处分313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进一步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了1482个民生监督组,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由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兼任3至5个组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一个特派组3至5人,被赋予了独立办案权、巡查督办权、事项报告权、统一调配权等4项“实权”,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主动查办违纪案件。组长可以安排组员交叉核查问题或者直接办案。1至7月,全省1482个民生监督组共立案查处民生领域案件4676件,党纪政纪处分3411人,移送司法机关456人,涉及金额4.18亿元。
注重多管齐下,强化监管严防“灯下黑”
执纪者更要模范执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明纪知纪守纪”活动,通过开展170余场各类形式的警示教育,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意识。
为使警示教育活动更加生动、立体,贵州省纪委选择《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中的重要条文通过漫画形式进行解读,并遴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图解等形式以案明纪。黔西南州纪委出台《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黔东南州通过报纸、电视台和州纪委网站同步发布铸廉通告41期,敦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交代“四风”问题。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贵州将参加范围扩展到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是监督者,尤应做‘三严三实’的表率。”
为了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出台了《贵州省纪检监察干部“三严守、九严禁”》,就纪检监察干部外出纪律出台《外出报告制度》、就严守办案纪律出台《办案回避制度》,对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持有因私出国护照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在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各市州纪委也认真贯彻执行,将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并通过谈话、函询、提出处理意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
省纪委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省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的意见(试行)》,明确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由上级纪委干部监督室直接受理、直接办理。
上半年,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4人,对其中的6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戴着‘脚镣’跳舞,遵规守矩、严格自律、秉公用权。”这是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期许。